本報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2024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加強重點領域管理、加強重點人群關心關愛、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社會宣傳、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切實做好學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明確,要加強所在地區(qū)易發(fā)生溺水事故的野外作業(yè)區(qū)水池、積水坑塘、在建及停工項目施工現(xiàn)場深基坑、住宅小區(qū)、城市河流、公園水體和水庫的安全管理,在4月、6月、8月底前分別組織開展1次重點區(qū)域安全隱患排查。要在溺水易發(fā)區(qū)域安裝設置安全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繩、救生桿等,通過提醒警示,讓學生自覺遠離危險水域,確保緊急情況下救生用具有保障。公安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環(huán)境整治、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縣(市、區(qū))要結合課后服務,統(tǒng)籌利用社會游泳資源,面向中小學生廣泛開展游泳教學和自救技能培訓,確保學生正確掌握自救方法。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qū)建設適宜的游泳場所,加強安全人員配備,提供安全、便利、規(guī)范的環(huán)境。
《通知》強調,強化組織保障和構建長效機制。
云南要求,各級政府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加強對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分析、調度、總結。
《中國教育報》2024年05月0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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