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遼夏金元處于古代民族融入中原的活躍期,這一時期的服飾文化發(fā)展從一個別有風味的側面記錄著當時民族大融合的波瀾壯闊。服飾形制、衣飾種類、裝飾風格、織造工藝等方面的傳承發(fā)展歷史,實質上是北方多民族文化最終匯聚為具有統(tǒng)一性的中華文化的演進過程。
關鍵詞:服飾文化;遼夏金元;古代民族融合;中華文化認同
服飾變化是中華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明顯標志之一,為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了歷史依據。在北方民族服飾的發(fā)展過程中,戰(zhàn)國時期的“胡服騎射”奠定了服飾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礎,魏晉南北朝服飾的融合開啟了唐代以中原禮制為代表的中國冠冕制度和基于鮮卑服與西域胡服融合而成的常服傳統(tǒng)的“雙軌制”,奠定了中華服飾文化的基調。西周晚期至春秋中期的夏家店上層文化墓葬中就已經出現包裹在青銅器上的絲織物痕跡。遼夏金元的絲織物更加豐富,從絲織種類、裝飾風格和織造工藝看,主要融入唐宋文化的因素,還有來自中亞、西亞文化的影響,從更加細節(jié)的層面體現出北方民族與中原農耕民族及西域以西民族的文化碰撞、包容及形成中華文化認同的過程。
浙江省金華市武義縣實驗小學的畬族師生們深入俞源歷史古村落,身穿民族盛裝,體驗畬族傳統(tǒng)文體游戲、美食、歌曲。通訊員 連旭敏 攝
服飾形制中的承襲與相融
《尚書正義》注“華夏”:“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服飾在中華文化中不僅是衣服,還承載著彰顯禮儀、尊卑、名分的功能,這在服飾形制中體現得尤為明顯。然而,服飾形制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變化融合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之中。
遼代從“北班國制,南班漢制”到“大禮并漢服”。遼代早期形成南北分俗而治,確立了衣冠制度。據《遼史·儀衛(wèi)志二》記載,遼代早期北班服飾按照契丹人的習俗以長袍為主,男女皆然,上下同制,南班漢人服飾為漢族裝束。契丹在建立遼朝后,開始形成南北分治的冠帶制度,南班服飾就是繼承了后晉遺制,直到遼代中期才有所改制。“乾亨以后,大禮雖北面三品以上亦用漢服;重熙以后,大禮并漢服矣。”[1]可見,遼代中期以后,服飾上的嚴格規(guī)制發(fā)生很大變化,隨著契丹與漢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程度逐步深化,契丹人可以穿漢服,漢人也可以穿契丹服。遼代衣冠制度的變化反映了當時宮廷至民間都存在廣泛的文化交流互鑒。
西夏官服融合多民族特點。關于西夏文武官員和庶民的衣著在《宋史·夏國傳上》有記載:“文資則幞頭、鞾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帖起云鏤冠、銀帖間金鏤冠、黑漆冠,衣紫旋襕,金涂銀束帶,垂蹀躞……”[2]可見,西夏文官服飾有宋代流行的幞頭,武官服飾卻有北方游牧民族盛行的“蹀躞帶”。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資料看,西夏的服飾主要受到宋代的影響,但因創(chuàng)建西夏政權的“黨項”屬于北方游牧民族,在戴氈冠、穿窄袖衫和佩戴“蹀躞帶”等習俗上又與吐蕃、回鶻、契丹、女真等古代民族具有共性。
元代服飾承襲漢制又兼自身特色。元代是中國歷史上民族融合的時代,衣著也充分體現了這一特點。元代的絲織服飾,無論是文獻記載的名目,還是墓葬壁畫的人物衣著和出土實物的樣式等,基本上承襲了兩宋時期的服飾藝術。其中,官服長期沿用宋式,直到元英宗時期才參照古制,制定了天子和百官服制,但仍與漢制存在共同點。《元史·輿服志》中記載,元代曾明令“庶人不得服赭黃”,這與《舊唐書·輿服志》所載的“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具有一致性,黃色與帝王服飾相關聯也是元代服制與漢制相融合的一個體現。
服飾工藝的互相借鑒與發(fā)揚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種桑養(yǎng)蠶和生產絲織物的國家,在5000多年前就出現了蠶和羅絹等實物。各地遺址出土的羅織物、絹片和絲帶等,不斷填補著我國服飾發(fā)展的歷史,絲織物的較早使用也給服飾工藝留足了交流與發(fā)展的時間。
遼代服飾工藝和裝飾技藝與唐宋相關。契丹人在阻午可汗時期就開始發(fā)展紡織業(yè),到耶律阿保機伯父述瀾時種桑植麻、紡織衣布。遼寧省法庫縣葉茂臺7號遼墓出土的冠、長袍、短襖、裙、褲、套褲、手套、靴等,質地有絹、紗、羅、綺、錦、絨圈等。內蒙古科右中旗代欽塔拉遼墓出土的帽、長袍、短袍、襖、長褲、短褲、裙、面料,質地有錦、綾、綺、羅、緙絲、絹等。綿袍、織錦在遼耶律羽之墓出土的絲織物中能找到同類的樣式,這些錦絹羅綺等遼代早期衣物的制作技藝,多有唐代服飾藝術的因素。內蒙古翁牛特旗解放營子遼墓出土的煙色泥金印花纏枝牡丹紋四絞羅這樣的泥金印花織物則是在宋朝頗為流行的織造工藝。內蒙古科左中旗小努日木遼墓出土的紗、綺、綾、錦、羅、絹,工藝考究,繡工精美,與宋代絲織物非常接近,多數應從北宋傳入。
西夏服飾的編織技藝與南宋時期具有一致性。寧夏銀川市西夏陵區(qū)182號陪葬墓出土了素羅、紋羅、工字綾、異向綾、茂花閃色錦等,其中異向綾和茂花閃色錦與江蘇省金壇宋周瑀墓、福建省福州市南宋黃昇墓出土的同類絲織品不同,但在編織技藝上又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系。內蒙古額濟納旗老高蘇木遺址出土的穿枝牡丹紋絲織殘片、小團花紋絲織殘片、牡丹紋刺繡殘片,寫實性較強,具有淳樸的民間氣息,與宋代絲織物的裝飾題材和制作工藝呈現出一致性。
金代將宋的織金工藝融入服飾制作之中。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qū)齊國王完顏晏夫婦合葬墓出土的袍、衫、褲、裙、腰帶、鞋、襪、冠帽,質地有絹、綢、羅、錦、綾、紗,技法有織金、印、繪、繡,繡法又有辮繡、打籽繡、貼布繡、盤香繡、圈金繡等。織金錦使用的金線都是將純金箔狹條加捻后包卷于芯線上,形成金光的圓金線,也稱捻金線工藝。女真人早期衣著面料多為布和皮,在中原文化的影響下,貴族服飾面料開始采用織金工藝制成。齊國王墓出土的絲織衣物,所采用的織金技法有編金、描金、印金、圈金、釘金、貼金和影金,這批保存完好的織金絲織衣物彌足珍貴,記錄了與宋代織金工藝的融合。
元代織造技術帶有明顯的南宋風格。內蒙古鑲黃旗哈沙圖墓葬出土了織金錦、提花羅、印金絹、綾等,其中的綾在唐宋時期非常流行,但該綾織物織造比較粗獷和厚實,與唐宋的纖薄輕盈形成鮮明對比,應為元代改造的特點。元代統(tǒng)一全國后,從江南挑選10余萬絲織工匠(蒙古人稱之“巧兒”)到官府手工業(yè)作坊中從事織造,同時從中亞等地遷移大批工匠充實紡織業(yè),包括了為數眾多的織造織金錦的高手。這些不同地區(qū)的工匠相互交流技藝,共同推進織金錦技術的推廣和提高,使得這一時期的北方絲織物在織造技術上都帶有明顯的南宋和西方風格。
服飾紋樣裝飾的潛移趨近
服裝紋飾是增強服飾精致性和展現服飾風格特色的重要部分,遼金夏元服裝上的裝飾圖案特征也充分體現著民族融合時期的文化互動與交融。
遼代服飾出現唐宋常見的團窠圖案。從考古發(fā)現的實物看,遼代服飾既保留契丹民族的特點,又融入唐宋服飾的風格,還受到西域及以西地區(qū)文化的影響。遼代服飾裝飾紋樣出現大量的團窠圖案,如團窠卷草對鳳織金錦長袍、大窠卷草雙雁蹙金羅殘片、描金團窠仕女紋綾殘片等。這是唐宋絲織物最常見的裝飾圖案,唐代文獻有獨窠、兩窠、四窠綾的名稱記載,宋代文獻也有大窠織錦之名,說明融入唐宋裝飾圖案的風格。從考古發(fā)現的遼代絲織衣物看,早期主要受到唐代的影響,正如趙豐所說:“團窠是唐代絲綢紋樣的傳統(tǒng),到遼代依然是最流行的紋樣單元。”遼代中晚期在延續(xù)唐文化的基礎上更多受到宋文化的影響,或者從宋地傳入,如衣物上的植物花鳥就是宋代普遍流行的特征,被遼代所繼承和推廣,聯珠紋、摩羯紋又是轉借唐代深受中亞和佛教文化的影響。此外,根據文獻記載,遼代設置榷場和市,與高昌、西北諸部、高麗、女真、鐵離、于厥、靺鞨、渤海等進行商貿交易,其中包括了帛、布、絹等絲織物,也能看出遼代與周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事實。
金代服飾裝飾題材與唐宋相類。《金史·輿服志下》就有女真族服飾“春水之服則多鶻捕鵝,雜花卉之飾,其從秋山之服則以熊鹿山林為文”[3]的記載。常服上的裝飾圖案與女真人四時捺缽捕獵不同的動物以及環(huán)境色有關。金代女真屬于游牧游獵民族,服裝顏色與環(huán)境接近可以起到保護的作用。冬天多喜用白色,春天則在上衣繡以“鶻捕鵝、雜花卉”及熊、鹿、山林等動植物紋樣,同樣有麻痹獵物、保護自己的作用。金朝的儀仗服飾,以動植物為主要裝飾題材,如孔雀、對鳳、云鶴、對鵝、雙鹿、牡丹、蓮荷、寶相花等,并以寶相花的大小區(qū)別官階高低,裝飾題材也與唐宋時期漢族圖案相類,紋樣形式則與元代相近。
元代服飾紋樣具有絲綢之路交流特征。內蒙古達茂旗明水墓是元代古墓,出土了黃褐色織金錦袍、織錦風帽、纏枝花卉織金錦褲腳、緙絲靴套、異文織錦殘片、紫地珠搭鹿紋織金錦辮線袍殘片、黃色織錦絹棺壁貼、紅地方搭織金絹、黃地方搭花鳥妝花羅腹衣、纏枝菊花飛鶴花綾、彩條紋綢、絹靴幫黃色絹殘片等一批絲織物。這批絲織物中的織金錦主要產自北方的汪古部之地(汪古部族世居之地為遼金屬地),緙絲荷花是南宋所常見,寶相花紋樣繼承了唐代的風格卻向寫生方向發(fā)展,應與南北方文化交流、逐漸趨同有關。對獅、對禽圖案和撒答剌欺織錦技術,與10至12世紀中亞絲織物上的紋樣和工藝相近,表明這一時期草原絲綢之路東西方文化交流的頻繁。
遼夏金元時期各民族服飾文化的交融,其實質上是不同民族文化最終匯聚為具有統(tǒng)一性的中華文化的歷史過程,而中華文化認同又是我國各民族共同熔鑄為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前提與基礎。因此,遼夏金元服飾文化交融是這一時期民族融合與文化認同的心理紐帶和交往途徑,為中華文化認同形成與發(fā)展規(guī)律提供歷史演進的支撐,也是多民族共融的中華物質文明結晶。
參考文獻:
[1](元)脫脫等.遼史·儀衛(wèi)志二[M].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2](元)脫脫等.宋史·夏國傳上[M].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
[3](元)脫脫等.金史·輿服志下[M].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作者張景明系北方民族大學中華民族共同體學院教授、國家民委中華民族共同體研究基地研究員,劉純系北方民族大學中華民族共同體學院博士生)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古代北方多民族服飾文化融合及中華文化認同實證研究”(19ZDA183)、北方民族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è)務費專項資金項目“草原絲綢之路族群遷移和文化交流互鑒與中華文化認同實證研究”(2020KYQD12)的階段性成果。
《中國民族教育》202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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