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是學校冬季的假期。它不僅是為了保護學生在極寒的天氣中免受傷害,更重要的是讓學生在經過一個學期緊張的學習生活后,能夠得到及時的休息,讓他們的身心得以休整,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即將到來的新學期。但是,一些地方和學校的學生可能面臨比平時更加繁重的學習任務。
寒假的休息既是休整,又是為了更好地發(fā)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的休息權。未成年人的休息權是保護其發(fā)展權、健康權的前提,未成年人的發(fā)展權、健康權是其休息權得以實現的基礎。那些準備大量占用學生假期,把假期學期化、集訓化,犧牲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不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休息權,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發(fā)展權和健康權。作為正處于身體、心理發(fā)展關鍵期的少年兒童,若缺少必要的松弛神經、調節(jié)身心、恢復精力、積蓄后勁的過程,必將影響其身心健康發(fā)展,并對后續(xù)學習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當然,假期也不能成為滋生懈怠、懶惰和任性的溫床。積極的休息不是無所事事,而是及時轉換學習的內容和學習的方式方法,用與在校期間不同的學習領域、課程形態(tài)、認知方式和學習體驗,對身心進行調整和恢復。從腦科學的角度來看,人們的各種學習認知活動對應于大腦的不同區(qū)域和皮層。當你長時間專注于某一特定的學習領域時,與之相對應的大腦皮層和神經元就會一直處于興奮狀態(tài),其他神經元則會處于相對抑制的狀態(tài),長此以往對大腦發(fā)育極為不利。當學習對象發(fā)生轉移時,大腦皮層的興奮區(qū)和抑制區(qū)就會發(fā)生相應的轉換。大腦尤其是正處于發(fā)育期的兒童的大腦,在這種不斷轉換中才會獲得更好的發(fā)展。合理地交替使用大腦,是兒童身心發(fā)展和認知的基本規(guī)律,也是假期對學生健康成長的根本意義所在。
從建構主義學習理論來看,學習的本質是一種意義建構的過程,是讓新知識與學生已有的認識和實踐經驗之間建立鏈接的過程。可以說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表象積累是學校課程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基礎和前提。而假期正是積累這種經驗和表象的重要時期。
真正屬于學生的假期,必將是自主、自愿和自由的。學生要能夠自主地安排屬于自己的時間,探索適合自己潛能發(fā)揮的不同時段。按照自己的愿望參加各種活動,學習自己想學的東西,汲取自己需要的知識營養(yǎng),彌補知識結構上的欠缺,在社會這個更大的空間里充實、豐富自己的知識內涵。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愛好是最大的志向。要讓學生自由地發(fā)展興趣愛好。只有發(fā)自內心的興趣愛好才會穩(wěn)定和持久,才能轉化為人生的優(yōu)勢和長處。
把假期還給學生,并不是對學生的假期生活放任不管,學校、家庭、社會都有責任為孩子們豐富多彩的假期生活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方便。同時,要積極加以引導,使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有意義的寒假。
(作者許林系江蘇省鹽城市教科所原所長,現為江蘇省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yè)委員會特聘專家)(《中國民族教育》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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